1.
中獎者就所得獎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、退換、轉售(讓)或折換其他物品。鏡文學保有活動方式及活動贈品更換之權利。
2.
會員登錄基本資料需完整且真實,若因資料不完整或有誤,導致無法與其聯繫者,視同放棄中獎權益。如有偽造或變造等情事,除不得兌領獎項外,參加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3.
活動投票資格為全體鏡文學會員,惟鼓勵投票所提供之參與獎品因其有兌換地域性,僅限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(臺、澎、金、馬)之會員領取。
4.
參加者須以本人名義參加,並保證填寫之資料皆為本人之正確資料。如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有偽造、錯誤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,致與本人名義不符或無法聯絡或無法寄送者,均視同無條件棄權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5.
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本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損毀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,主 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及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6.
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7.
參與活動者,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,一經主辦單位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,除追回獎項外,並對其行為保留法律權力。
8.
本活動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不得有灌票、作弊等行為。主辦單位得於公布最終票數前,進行造假或重複投票者資訊比對剔除。若經發現惡意灌票之行為,主辦單位保有刪減及修改票數,甚至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之權利,得獎者及投票者不得異議。
9.
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規定,凡參加競賽及機會中獎活動之獎金,年度累積得獎價值超過1,000元,依法需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進行申報。中獎者需依流程提供並填寫中獎者資料、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,並經鏡文學股份有限公司核對確認後,方可核發獎項。如中獎者不同意繳交稅款,或不填寫/提供相關資料、證件影本者,視為自動放棄該獎項。
10.
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取消、終止活動及內容之權利,並對活動內容及規則享有最終解釋權,修改後並不再另行通知。